华人学佛网
弘一大师文集―律学
简体中文
首页
/
法师文章
/
弘一大师文集―律学
弘一大师文集―律学
凡初发心人,既受三皈依,应续受五戒。倘自审一时不能全受者,即先受四戒三戒,乃至仅受一二戒,都可。在家居士,既闻法有素,知自行检点,严自约束,不蹈非礼,不敢轻率妄行。则杀生、邪淫、大妄语、饮酒之四戒,或可不犯;惟有在社会上办事之人,欲不破盗戒,为最不容易事。・・・
目录(1 篇)
弘一大师文集―律学
阅读设置
背景主题
字体
系统
宋体
楷体
黑体
仿宋
字号
17px
字间距
0.02em
行间距
1.90
段间距
0.60em
朗读
朗读
暂停
停止
恢复默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