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识二十颂讲记
于凌波居士讲述
唯识二十颂,是大乘唯识宗所依的一部论典。要讲此二十颂,先要介绍这本书的作者、译者、译本,及这本书的中心思想、和内容纲要。同时,还要略述一下此宗的学统。
在我国,唯识宗是大乘八宗之一,为法相宗的异名。法相宗又名普为乘教宗、应理圆实宗、慈恩宗。由决判诸法体性相状故,名为法相宗。由明万法唯识的妙理故,名为唯识宗。由普为发趣一切乘者故,名普为乘教宗。由所谈的义理,均为圆满真实故,名应理圆实宗。由大唐慈恩寺玄奘、窥基二师所弘传故,名慈恩宗。而此宗的学统,是传自印度的瑜伽行学派。
印度的瑜伽行学派,是佛陀灭度后九百年倾
无著梵名阿僧伽
无著的著作很多,时有千部论主之称。他所著的
世亲梵名
世亲在北印度宣扬小乘,隐蔽大乘,其兄无著悯之,托以疾病,诱其来见,命弟子于邻室宣读
唯识二十颂、又名唯识二十论、亦名二十唯识论,全文一卷,是唯识三十颂的姊妹作,而出于三十颂之前。世亲菩萨建立唯识宗,是以
唯识宗所依的经论,有
以上一段经文,如果加以诠释的话,意思是说:一般以为我人所认识的境,是离心外在的。事实上我人所认识、所分别的,都是自已的心识,并不是真有外在的实境。因为外境是我人心识所变现的,所以当心识分别境时,事实上是在分别我人自己的心识。
同时,唯识宗另一部所依的经典
基于以上经论所述,唯识思想的要点,是否定可以做为客观外境的实在性,以建立万法唯识所变的理论,其理论基础可以下列三义说明:
一、世间万法,由根身以至器界,皆是
二、三能变识变现时,各各识体上变现出相、见二分,见分是能认识的主体,相分是所认识之境的影像,由见相二分的
三、宇宙人生,因相、见二分而显现,而相、见二分又皆为心识所变现,离此心识即无宇宙人生之存在,此所以成其万唯识之义。
而唯识二十论的宗旨,即在于破斥外境实有的思想,以成其唯识宗义。二十论所破斥的物件,即是执外境实有的实在论者
唯识二十颂,在我国共有三种译本。最早的译本,是南北朝时代北魏般若流支所译,名
玄奘大师是我国的四大译经家之一,也是唯识宗的开创人。他俗家姓陈名纬,河南偃师人,隋文帝开皇二十年生。他有兄长捷,早年在洛阳净土寺出家,奘师亦于十三岁时随兄出家。唐高宗武德元年,与兄同入长安,寻赴成都参访。武德五年受具戒重回长安,从法常、僧辩二大德听
奘师于贞观十九年回国,由天竺携回梵典六百五十余部,归国后广译经论,先后译出七十五部,一千三百余卷,其中关于法相唯识一系的,有
唯识二十颂一书,在印度的注释极多,以世亲菩萨的弟子瞿波论为首,共有十余种注释本,其中以护法论师所造的
奘师译本的文字体裁,是采用似诗非诗的偈颂式,每颂四句,每句五字,共有二十一颂,每颂之后有长行加以解释
外人所提出的质疑问难,计有七点:
一、四事不成难:这是胜论派、大众部、犊子部、正量部、萨婆多部、经量部、顺正理师等的主张,他们以四事为例,而难唯识之理不能成立。他们的意思是:如果只有内识,没有外境,则对外境的认识,有一定的处所、时间,应不能成立;能缘之心具有普遍性也不能成立;世间的奎事物各具有其作用这一点也不能成立。
二、外人现量难:这是萨婆多部、经量部、大众部等的主张,他们认为诸法的有无,应以现量最为殊胜,如果没有外境,如何有现量的认识呢。
三、梦境不同难:这也是小乘外道的问难,梦中的境界,我人知其是唯心所变的幻境,但现境
四、二识决定难:外人问:如果唯有内识,无有外境,则在心识之外自然也没存他人与圣教。果然如此,则因亲近善友恶友而闻正邪之法,岂不是不能成立?
五、梦境业果不同难:唯识家以梦喻现境,但醒时造善恶业有苦乐果,梦中的善恶业何以独无果报呢?
六、杀业不成难:杀羊之时,若无羊等外境,则不能杀生,或杀生之罪是否成立?
七、他心智难:他心智,即具有知道他人心意的智慧。若有他心智,则证明他心之存在,如此则唯识无境之义就不能成立。
以上七难,都是对
二十首颂文,如果予以科分的话,可以十二科来讲解,此十二科为:
一、第一颂:设难生起。
二、第二、三颂:唯识家举出梦等譬喻,证明
三、第四、五、六颂:唯识家否定狱卒的实有性以成唯识义。
四、第七、八颂:解释外人引圣教不成、以成唯识义。
五、第九颂:略示二无我义。
六、第十至第十四颂:以一、多破外境实有,以成唯识义。
七、第十五颂及第十六之上半:破妄执现量以成唯识义。
八、第十六颂下半颂:示在梦不觉以成唯识义。
九、第十七颂上半颂:明二识转决定以成唯识义。
十、第十七颂下半颂:显示睡眠时心坏以成唯识义。
十一、第十八、十九颂:引意罚为重以成唯识义。
十二、第二十颂:释他心智不如实以成唯识义
本文自第二讲起,即依照此十二科分之顺序诠释。
一、第一颂
论文:安立大乘三界唯识,以契经说三界唯心,心意识了名之差别,此中说心意兼心所唯遮外境不遣相应,内识生时似外境现,如有眩翳见发蝇等,此中都无少分实义、即于此义有设难言。
第一颂:外人提出
颂文:‘若识无实境,即处时决定,相续不决定,作用不应成。]
论曰:此说何义,若离识实有色等识生识生不缘色等,何因此识有处得生非一切处。何故此处有时识起非一切时,同一处时有多相续,何不决定随一识生,如眩翳人见发蝇等,非无眩翳有此识生,复有何因诸眩翳者所见发等无发等用,梦中所得饮食刀仗毒药衣等无饮等用,寻香城等无城等用,余发等物其用非无。若实同无色等外境,唯有内识,似外境生,定处定时不定相续有作用物皆不应成,非皆不成。
诠释:本文的绪论中说过,二十颂有三种译本,即北魏般若流支译本,陈真谛译本,唐玄奘译本
唯识家即根据颂前长行之义,假设外人质疑,以问答方式,说明唯识无境的妙理。我们现在以通俗的语言文字,来诠释这深奥难读的二十首颂文。先释第一颂。
唯识宗的基本理论,就是
一、外境处所决定这一点不能成立。
二、外境时间决定这一点不能成立。
三、相续不决定这一点不能成立。
四、事物作用这一点不能成立。
主张外境实有者,为什么提以上四个问题?因为照唯识家说,外境是心识所变现,没有其客观的实在性。外人以为、如果外境是心识所变现,以上所说的四种情况就不能成立。何以不能成立,兹再一一说明如下:
一、如果外境是心识所变现,外境处所决定
二、如果外境是心识变现,外境时间决定
三、如果外境是心识变现,相续不决定这一点不能成立。相续、是众生的异名,在此处作为人的代名词。人何以称相续,取其轮回生死,相续不断的意思。
四、如果外境是心识变现,事物有作用这一点不能成立。世间万物,各有其作用,如土木砖石用以建屋,米麦粮食用以果腹,如果照你们唯识家所说,外境是心识变现,皆非实有,你们为什么不以土木砖石来充饥,不以米麦粮食来建屋呢?可是事实上米麦粮不能建屋,土木砖石也不能充饥。既然万物各有其作用,便是实有的东西,唯识所变义就不能成立;反过来说,外境如果是唯识所变,则万物作用义就不能成立。
外人以上四点质疑,唯识家如果不能善予解答,不但失去其唯识家的立场,同时唯识之理也不能成立。而唯识家如何回答呢?他向却以四两拨千斤的方法,用下一颂四句颂文,来解答问难者的质疑。
二、第二、三颂
第二颂:举梦等四喻,证明四义得成
颂文:处时定如梦,身不定如鬼,同见脓河等,如梦损有成。
论曰:如梦意说如梦所见,谓如梦中虽无实境,而或有处见有村园男女等物非一切处,即于是处或时见有彼村园等非一切时,由此虽无离识实境,而处时定非不得成,说如鬼言,显如饿鬼,河中脓满故名脓河,如说酥瓶其中酥满,谓如饿鬼同业异熟,多身共集皆见脓河,非于此中定唯一见,等言显示或见粪等,及见有情执持刀杖遮捍守护不令得食,由此虽无离识实境,而多相续不定义成,又如梦中境虽无实而有损失精血等用,由此虽无离识实境,而有虚妄作用义成,如是且依别别譬喻,显处定等四义得成。
诠释:第一颂,是外人提出四点质疑
一、处时定如梦:这一句颂文,是解答外人质问:我人所见的外境,有一定的处所、时间,如果外境是心识所变现,则外境有一定的处所、一定的时间就不能够成立。唯识家解答说:我人所见的外境虽然有一定的处所、时间;但人在梦中时,梦中境界不是也有处所、时间吗?譬如我们梦中所见,有城市、有乡村,有房屋、有山林;我们在梦中也有白天、有夜间,有早上、有傍晚。梦中的处所、时间等境界,是心识所变现,以此例彼,白天的境界又何尝不是心识所变现?假使你一定执著于白天的境界、是离开识而实有,那你就得承认梦中境界亦是实有;如果你以为梦中境界是心识变现,那就得承认白天境界也是心识变现,因为这二者是相等的啊!
二、身不定如鬼,同见脓河等:这两句颂文,是解答外人
三、如梦损有用:这一句颂文,是解答前颂第四句
唯识家解答说,梦中境界虽然是心识所变现的幻境,但有时也有其作用,如男女梦淫时,却也能使男女流失精液,损害身体的作用。由此可见,梦境虽非实有,但也有其作用。梦中的境界是唯识所幻现,有其作用,以彼例此,吾人目前所见的境界,又何尝不是唯识所现呢?其实在我人生活中,有许多无有外境,但由心识的想像力
此外如‘望梅止渴’、‘谈虎色变’等故事,都是心识想像力发生的用。
第三颂:再举地狱为喻,总答以上四难
颂文:一切如地狱,同见狱卒等,能为逼害事,故四义皆成。
论曰:应知此中一地狱喻,显处定等一切皆成,如地狱言,显在地狱受逼害苦诸有情类。
谓地狱中虽无真实,有情数摄狱卒等事,而彼有情同业异熟增上力故,同处同时众多相续,皆共见有狱卒狗乌铁山物等来至其所为逼害事,由此虽无离识实境,而处定等四义皆成,何缘不许狱卒等类是实有情,不应理故,且此不应那落迦摄,不受如彼所受苦故,互相逼害应不可立彼那落迦,此狱卒等形量力既等,应不极相怖,应自不能忍受铁地炎热猛炎恒烧然苦,云何于彼能逼害他,非那落迦不应生彼,如何天上现有傍生,地狱亦然,有傍生鬼为狱卒等,此救不然。
诠释:以上第一颂,是外人提出的四点质疑;第二颂是对四点质疑的解答。此第三颂,是于解答之后的补充意见,来总结质疑者的四个问题。第二颂中已以梦境和鬼道为喻,证明世间一切外境虚假不实;此处再以地狱作譬喻,来证明一切外境是心识变现的幻境,不是客观的实在。
颂文首句
颂文第二句
原来地狱中狱卒
以上三句颂文:
狱卒是否真实有情,这在印度各学派见解不一,例如大众部及正量部的学者、就不以狱卒为假有。于是外人针对此点,提出反驳,以狱卒亦为地狱有情。唯识家再予以破解,说明不承认地狱里的狱卒是真有情,有四点理由:一者,这些狱卒并非地狱道所摄,因为它们不和堕地狱的罪犯同样受苦,既不受地狱之苦,怎能说它是属于地狱呢;二者,狱卒在地狱中只逼害地狱罪犯,而不互相逼害,怎能说这些狱卒是真有情,为地狱道摄;三者,如果狱卒和罪犯同为地狱道所摄,则形量不会有大小悬殊,力量也不应有强弱不同,地狱罪犯便不应非常恐怖畏惧狱卒;四者,地狱是受苦之处,罪犯所不能忍受如热铁地等猛烈燃烧的苦楚,狱卒如何能忍受呢?
唯识家破解后,问难者又提出他的意见:地狱里的狱卒,不妨说它不是地狱道所摄,但并不妨碍它是真有情,它也许是傍生道、鬼道有情,到地狱中去执行刑罚,例如不是天趣所摄的傍生,不是也可以生在天上吗?
唯识家再以下列第四颂,来破解问难的此说。
三、第四、五、六颂
第四颂:以天道傍生作对照、证明狱卒是识所变现
颂文:如天上傍生,地狱中不尔,所执旁生鬼,不受彼苦故。
论曰。诸有傍生生天上者,必有能感彼器乐业生,彼定受器所生乐。非狱卒等受地狱中器所生苦,故不应许傍生鬼趣生那落迦。若尔应许彼那落迦业增上力生异大种,起胜形显量力差别,于彼施设狱卒等名,为生彼怖,变现种种动手足等差别作用。如羝羊山乍离乍合。刚铁林刺,或低或昂。非事全无,然不应理。
诠释:这一首颂文,在魏般若流支的译本中,译作
颂文的第二、第三两颂,已经解答了外人质问的四个问题。但外人仍不心服,提出反驳的意见:如果地狱中的狱卒
――据佛经上说,欲界的下二层天――四天王天和忉利天,有傍生的存在。这种傍生非天趣所摄,而福报和天人相似,而在天上享受天趣之乐。按,傍生又作旁生,亦作畜生,是六道中的三恶道之一,指鸟兽虫鱼等一切动物而言。
唯识家针对外人此一问题,提出答覆说:天上的傍生
何以证明地狱中的狱卒狗鸟等是假鬼假畜呢?因为它们在地狱中,大火炙之而不热,刀锯临之而不痛,它们是唯识所现的幻像,虽在地狱,而不受地狱之苦,以此证明它们是假鬼假畜。所以颂文说:
――或有问曰:天上傍生,既然是由各自所造的善业,以善业因缘生于天上,但傍生道是三恶之一,它们既然造了善业,何以又生于恶道?其实这也有其因果的关系,这一类傍生,前生或多生前曾得人身,曾行十善,此生以善业成熟,得生天上,但以根性愚痴,所以堕入傍生道(为傍生道所摄)。事实上,因缘果报,幽微难知,唯有佛的智慧,始明究竟,我辈所说,都是忆测之词也。
狱卒是否为真有情,这在部派佛教时代的学派间,有著不同的看法。唯识家以上一颂四句颂文,否定狱卒为傍生有情,问难者又提出转救的意见:你们不承认傍生、鬼趣有情可以到地狱执行刑罚,那么,这些狱卒应该是堕地狱者的罪犯,由于他们的罪业深重,以其
以上这种意见,据说是说一切有部
第五颂:破有部说业力生及外大种生不应理
颂文:若许由业力,有异大种生,起如是转变,于识何不许。
论曰。何缘不许识由业力如是转变而执大种。
诠释:此第五颂,在北魏般若流支的译本中,译作:
颂文的前三句
以上四句颂文,就是破解萨婆多师提出的、以
问难者见自已的意见又为唯识家所破,乃再提出经量部学者的主张来作为转救:地狱中的狱卒,我们也不以它们是真有情,我们以为这是地狱罪犯过去造作的恶业,由造业时薰习种子藏在识里面,等到堕入地狱受苦果时,先前薰习的业种子,此时以
外人提出经量部的意见作为转救,唯识家乃再以下一颂来破解经量部。
第六颂:破经量部所执薰习余处生果
颂文:业薰习余处,执余处有果,所薰识有果,不许有何因。
论曰。执那落迦由自业力生差别大种起形等转变。彼业熏习理应许在识相续中不在余处。有熏习识汝便不许有果转变。无熏习处翻执有果。此有何因。有教为因。谓若唯识似色等现无别色等。佛不应说有色等处。此教非因有别意故。
诠释:上一颂说到为何只许说业变,而不许说识变呢。话说到这里,外人大又提出经量部的主张作为转救,他们说:地狱里的狱卒,我们也不承认它们是真有情,而是由地狱罪犯造作恶业时,薰成了业种子,这种业力种子相续不断的潜流下去,到种子成熟的时候,就招感狱卒出现的果报。
能为生因性而生果的种子,诚然是业力薰习而成的,这也是唯识学上的基本理论。但在唯识学上,是以遍通三界的第八阿赖耶识为
问难者既然提出业力薰习种子的问题,于是唯识家就以第五颂颂文,来破斥经量部的意见。颂文的意思是:你们说堕地狱者先前所造的业,薰习了种子。照道理说,种子应该摄持于识处,生果亦应该由持有业因种子的识处才对。而你们说的受薰处,却是你们所执的
所以颂文前两句称:
四、第七、八颂
第七颂:答外人引证佛说为证不能成立
颂文:依彼所化生,世尊密意趣,说有色处等,如化生有情。
论曰。如佛说有化生有情。彼但依心相续不断能往后世密意趣说。不说实有化生有情。说无有情我但有法因故。说色等处契经亦尔。依所化生宜受彼教。密意趣说非别害有。依何密意说色等十。
讲解:这一颂,仍是解答外人的质疑之词。上一颂中,唯识家对问难者说:
唯识家怎么回答呢?唯识家说:佛在经中确曾说内外处
以上就是对本颂前三句颂文的注释。由于颂文过于简略,常使我们有会错意的地方。如前三句
化生,是胎、卵、湿、化四生之一,化生有情种类非一,此处所说的不是西方极乐
世界的莲花化生,也不是天道或地狱道的化生,而是
世尊虽说中有化生有情,是生死之间的联系者,但并不表示中有化生有情是实有,这只是就第八阿赖耶识相续不断义上而假名安立的,当然这也是假有,不是实有。关于这一点,唯识家的见解是如此,经量部也同有此种看法
至此,问难者又提出质问的意见:你们说世尊的十二处教,是依
第八颂:显佛说色等十处的意趣所在
颂文:识从自种生,似境相而转,为成内外处,佛说彼为十。
论曰。此说何义。似色现识从自种子缘合转变差别而生。佛依彼种及所现色。如次说为眼处色处。如是乃至似触现识从自种子缘合转变差别而生。佛依彼种及所现触。如次说为身处触处。依斯密意说色等十。此密意说有何胜利。
诠释:这一颂的颂文,在陈真谛译本中,译作
世尊依心识相续不断义,故密意说化生有情。今说色等十处,世尊的意趣何在呢?
所以唯识家在此一颂中,显示世尊的密意所在。
[识从自种生’一句,是说明心识生起之所依。世尊所说的色等十处――五根、五境,前者为五识之所依,后者为五识之所缘。前五识的生起,一定要有其所依及其所缘,否则、若有根无境,识不得生。而小乘论师,特别是经量师,认为五根、五境是独立的,实有的(如以五根可以受薰处)。但唯识家不承认此说,在唯识学上,认为五根五境,都是心识之所变现,离开了能变的识,也就没有根境的存在了。
所以‘识从自种生’句,显示识的生起所依;‘似境相而转’,说明识的自变自缘。前五识的生起,不但要有其自种,同时要内依于五根,外缘于五境,因缘俱足,识始得生,世尊‘依斯密意’,立内五处及外五处,‘说色等十’,此即颂文第三四句:‘为成内外处,佛说彼为十。]
颂文第二句:
唯识家以上颂解答问难者质疑后,问难者又提出问题:像你所说世尊佛依
五、第九颂
第九颂:解释佛说十二处的利益
颂文:依此教能入,数取趣无我,所执法无我,复依余教入。
论曰。依此所说十二处教受化者,能入数取趣无我。谓若了知,从六二法,有六转识。都无见者乃至知者,应受有情无我教者,便能悟入有情无我。复依此余,说唯识教受化者,能入所执法无我。谓若了知唯识现似色等法起,此中都无色等相法。应受诸法无我教者,便能悟入入诸法无我。若知诸法一切种无,人法无我。是则唯识亦毕竟无,何所安立。非知诸法一切种无,乃得名为入法无我。然达愚夫遍计所执自性差别诸法无我,如是乃名入法无我。非诸佛境离言法性亦都无故名法无我。余识所执此唯识性,其体亦无名法无我。不尔余识所执境有,则唯识理应不得成。许诸余识有实境故。由此道理,说立唯识教,普令悟入一切法无我,非一切种拨有性故。复云何知佛依如是密意趣说有色等处。非别实有色等外法为色等识各别境耶。
诠释:佛以密意,善巧方便说化生有情,是为除去凡夫外道的断见,故非无益;继而又说十二处色等诸法,这对众生有何利益呢?故唯识家以此颂回答:‘依此教能入,数取趣无我。’数取趣,梵语补特伽罗,意译为数取趣,意思是众生随业受果,死此生彼,数取诸趣,故译数取趣,也就是有情的异名。
原来我人根据自已见、闻、觉、知的活动,误认为有一个
人我执已空,但法我执仍然存在。如何能使有情悟入
唯识之教立
唯识家所说的诸法无我,目的是在破除众生所执的外境诸法实有,以显示遍计所之无实自性;但是对仗因托缘生起的依他起法,并不否定其
六、第十至第十五颂
第十颂:破各学派执极微为实有
颂文:[以彼境非一,亦非多极微,又非和合等,极微不成立。]
论曰。此何所说?谓若实有外色等处,与色等识各别为境。如是外境或应是一,如胜论者执有分色。或应是多,如执实有众多极微各别为境。或应多极微和合及和集,如执实有众多极微,皆共和合集为境。且彼外境,理应非一,有分色体,异诸分色不可取故。理亦非多,极微各别,不可取故。又理非和合,或和集为境,一实极微理不成故。
诠释:这一颂,主要在破各派所执的
极微学说,不是佛教所创立,在印度的古老时代,哲学家即以地、水、火、风为构成物质世界的质料。如六派哲学之一的胜论派,即谓:
此颂颂文的言外之意,就是唯识家解释了佛说十二处的密意后,问难者又提出问题:你怎知佛说有色等处,是你上面所说的意趣呢?安知不是说离识之外,别有实色的外境呢?唯识家乃根据对方所问,再予以解答及破斥,现分述如下:
一、破胜论派:胜论派学者认为极微实有,永久不灭,世界坏空时,极微散布虚空中,作为建立新世界的质料。胜论师又主张,极微的集合体称为
二、破说一切有部:有部是多元的实在论者,有部学者亦认为极微实有
――胜论派和有部的理论,可拿众砖砌墙作譬喻。以众多的砖砌成一面墙,胜论学者眼中所见的,是一整面墙(其体是一),而有部学者眼中所见的,是一块一块的砖,因为他们以砖是实,以墙为假,所以缘的不是整面的墙。
唯识家对有部的理论不表认同,其理由是:极微等于虚空,无形无相,不是五识所能缘虑。如果能为五识所缘,一定可以再为分割,因此所谓极微,根本不能成立。若说集众多极微、和合而成聚色,则不应理。所以颂文第二句曰:
三、破经量部:经量部学者虽然也承认极微为实有,但又认为极微微细,五识不能缘虑,必须集众多极微和合
四、破顺正理师:当时还有一个学派,是顺正理师,这是出于说一切有部的一个学派。有部不承认五识可缘
但以上‘和集’之说,唯识家仍以为不能成立,即以‘又非和合等’一语破斥之。何以五识所缘的不是‘有分色’,不是‘聚色’,不是和合的‘粗色’,也不是‘和集相’?因为‘极微不成故’――极微不能够成立。极微为什么不能成立,唯识家则以第十一颂予以说明。
第十一颂:说明极微不能成立的理由
颂文:‘极微与六合,一应分成六,若与六同处,聚应如极微。]
论曰。若一极微六方各与一极微合。应成六分。一处无容有余处故。一极微处若有六微。应诸聚色如极微量。展转相望不过量故。则应聚色亦不可见。加湿弥罗国毗婆沙师言。非诸极微有相合义。无方分故离如前失。但诸聚色有相合理有方分故此亦不然。
讲解:极微是物质分析到不可再分析的最后单元,这邻乎太虚的单元,有没有方分,是否可与六方相合?如果有方分,可与六方相合,那么一个极微仍可分成六分,分后的极微仍可再分下去,如果是这样,则所谓极微者,是但有其名,并无此物,因为它根本不可能存在。故颂文说:
――方分,是佛学名词,其实就是体积。凡是物质,以其有质碍性,所以必有体积(即长乘阔乘高的三度空间),且占有空间。有体积,必有上下左右前后六接触面,此即颂文中的‘六合’。事实上,古代印度学者分析体积,用的是七分法,即一物分割去六个接触面后,还有中心的一部分,也就是一分为七。所以才合七极微为一微量,合七微量为一金尘。
如果说极微没有方分
所以颂文的后二句说:
唯识家以上一颂说明极微不能成立的理由,外人又以有部毗婆娑师的理论来转救说:和合的东西要有方分,极微没有方分,不能和合,这一点我们承认。但由极微成为各种
第十二颂:破有部毗婆娑师的聚色有和合义
颂文:极微既无合,聚有合者谁,或相合不成,不由无方分。
论曰:今应诘彼所说理趣,既异极微别聚色,极微无合聚合者谁。若转救言:聚色展转亦无合义。则不应言极微无合无方分故。聚有分亦不许合,故极微无合不由无方分。是故一实极微不成。又许极微合与不合其过且尔,若许极微有分无分俱为大失。
讲解:唯识家听了问难者转救的意见,反问难者说:你们说极微无方分、极微无合,聚色有方分,所以聚色有合。可是,聚色是由何物集合而成的?聚色是不是由众多极微聚合而成的?如果是极微聚合而成,则极微本身就可以合;如果极微无合,从那里来的聚色呢?所以用颂文首二句询问:
问难者又自相矛盾的转救说:由于极微无合,所以聚色也没有合的意义。唯识家立刻质问对方:你说极微无方分,所以无合,但聚色有方分,也没有合的意义。由此可见能合或不能合,并不是由于有无方分的关系。纵使极微有方分,同样也不能合。颂文后二句的意思:
第十三颂:再说极微有无方分的过失
颂文:极微有方分,理不应成一,无应影障无,聚不异无二。
论曰。以一极微六方分异,多分为体,云何成一?若一极微无异方分,日轮□举光照触时,云何余边德有影现?以无余分光所不及。又执极微无方分者,云何此彼展轮相障,以无余分他所不行,可说此彼展转相碍,既不相碍,应诸极微展转处同,则诸色聚同一极微量,过如前说。云何不许影障属聚不属极微。岂异极微,许有聚色,发影为障。不尔,若尔聚应无二。谓若聚色不异极微,影障应不成属聚色。觉慧分析,安布差别,立为极微,或立为聚,俱非一实。何用思择极微聚为,犹未能遮外色等相,此复何相,谓眼等境,亦是青等实色等性。应共审思,此眼等境,青等实性,为一为多?设尔、何失?二俱有过,多过如前,一亦非理。
讲解:上一颂后两句,说明极微有无方分,皆不应理。这一颂是就上一颂的意义再加以补充:如果说
如果说极微无方分,也不应理,因为无方分即
第十四颂:再说明执外境为一的过失
颂文:一应无次行,俱时至未至,及多有间事,并难见细物。
论曰。若无隔别,所有青等眼所行境,执为一物。应无渐次行大地理,若下一足至一切故。又应俱时,于此于彼,无至未至;一物一时,理不应有得未得故。又一方处,应不得有多象马等有问隙事。若处有一,亦即有余,云何此彼可辩差别?或二如何可于一处,有至不至,中间见空?又亦应无小水虫等,难见细物。彼与粗物同一处所,量应等故。若谓由相此彼差别,即成别物,不由余义;则定应许此差别物,展转分析成多极微。已辩极微非一实物,是则离识,眼等色等,若根若境,皆不得成。由此善成唯有识义。诸法由量刊定有无,一切量中现量为胜。若无外境,宁有此觉,我今现证如是境耶?
讲解:唯识家在上一颂中,破斥极微实有,问难者至此仍不服输,继续争辩道:你们虽然破斥了极微的实有,但仍不能否定外境的实有存在;比如作为眼识所缘的青等色性,仍然是实有的呀。唯识家反诘问难者:你所说的眼等境相青等是实有,那么青等实性,是
――按:‘无次行’中的‘行’字,可作两种解释,一作‘行走’解,意指如果大地是‘一’,则举一步就应到一切处。另可作‘识行于境’解。此颂在真谛的译本上,首二句是‘若一无次行,俱无已未得’,大正藏本论注云‘已等于以’,这样颂文的意思就是‘若一、无次行’,‘俱无以无得’。若自此‘得’字推究,以‘识行于境’为正解。意思是眼睛看见一件事物时,就应该看见一切事物,因为外境是‘一],既然是‘一’,那么一切事物应该同时看到,在一切事物上,应该没有(无)[俱时至’或‘未至’的情形。也就是在‘一’的境界上,至则‘俱时至’,不至则俱‘未至’。此即本颂次句‘俱时至未至’的意义。但在此句颂文前,应加上第一句中的[应无’两个字,也就是‘应无’两个字要重读,全句即是‘应无俱时至未至’。
颂文第三句:
颂文最后一句:
七、第十五颂及第十六上半颂
第十五颂:解释外人现量证境的问难
颂文:‘现觉如梦等,已起现觉时,见及境已无,宁许有现量。]
论文:如梦等时,虽无外境,而亦得有如是现觉,余时现觉,应无不尔,故彼引此为证不成。又若尔时有此现觉义,我今现证如是色等;尔时于境能见已无。要在意识能分别故,时眼等识,必已谢故。刹那论者,有此觉时,色等现境亦皆已灭;如何此时,许有现量。要曾现受意识能忆,是故决定有曾受境,见此境者许为现量。由斯外境实有义成。如是要由先受后忆,证有外境理亦不成。何以故,颂曰
诠释:上一讲的第六节,唯识家将外人所执外境实有的理论攻破,甚至于目不能见的
虽然如此,但主张外境实有的问难者仍不服输,又提出新问题,即第十四颂论文的末段,意思是说:外境是不是实有,要由量智
为了答覆此一问题,唯识家以本颂颂文破解。首句颂文:
不仅如此,即你们所说的现量亦有问题,你们说
到了你生起
因此,颂文的后三句说:
唯识家否定了外人的
唯识家再以下两句颂文破解:
[如说似境识,从此生忆念。’颂文的意思是:我们内识生时,‘似外境现’,作为自已心识的所缘。因此,我人所见的外境,都是自己心识变现的幻境,而不是实境。如果把颂文化为长行,就是:‘(如)前所(说),虽然没有离识的外境,但内(识)生时,(似)外(境)现。如果后念意识(从此)前境,(生)起了(忆念)’,以此来证明外境实有,这种道理是不能成立的。
八、第十六颂下半颂
第十六颂:说明梦境未觉不知是梦
颂文:(如说似境识,从此生忆念),未觉不能知,梦所见非有。
论文:如未觉位不知梦境非外实有,觉时乃知,如是世间虚妄分别串习,昏熟如在梦中,诸有所见皆非实有,未得真觉不能自知。若时得彼出世对治无分别智,乃名真觉,此后所得世间净智现在前位。如实了知彼境非实,其义平等。若诸有情,由自相续转变差别,似境识起,不由外境为所缘生,彼诸有情,近善恶友闻邪正法,二识决定,既无友教此云何成。
诠释:在上一节中,唯识家以
唯识家以两句颂文回答说:
唯识家说明有情未到大觉位,不能知道一切时处皆如梦境。问难者又提出两个问题。第一个问题,就是即本颂论文的第二段:
唯识家乃举出
九、第十七颂下半颂
第十七颂:(上半颂)释增上力仍由识决定义
颂文:辗转增上力,二识成决定。
论文:以诸有情自他相续诸识辗转为增上缘,随其所应二识决定,为余相续识差别故,令余相续差别识生各成决定不由外境。若如梦中境虽无实,而识得起,觉识亦然,何缘梦觉,造善恶行,爱非爱果,当受不同?
诠释:论文中的
由上文可知,说唯识,是说各各有情所缘的境界,皆由自己之识所变,并不是说唯有自识,而无他识。基于此说,每个有情的活动,对自己。对其他有情,都是彼此互相增上的。
再者,另一种意义,所谓唯识,并不是说自己的识之外全无外境,他人识之所变,对自识来说亦名外境。但是诸识缘此境时,并不是直接亲缘此境,亲缘的境,只是自识所变的相分境,他识所变的,但于自识作增上缘。例如你我对话,我听到你的声音,好像是听到外面的声尘之境,其实你的声音,只能作我耳识的疏所缘缘,我的耳识仗此疏所缘缘为本质,再从我自己的识上、变出一个相分声境为亲所缘缘。所以一切有情,虽然受到善知识或恶知识的言教,但他们亲所受的,仍是自识之所变。
再如‘佛以一音演说法,众生随类各得解。’世尊在华严会上演说妙法,诸大声闻如盲如聋,不解一字,由此可见耳识所闻纵然完全一样,意识所领会的则各不相同,如果所听的声音是实境,怎会各人领会的全不一样?
这就是‘辗转增上力,二识成决定’两句颂文的意义。
唯识家解答了第一个问题,外人又提出第二个问题,即本颂论文的第二段,唯识家乃再以
十、第十七颂下半颂
第十七颂:
颂文:心由睡眠坏,梦觉果不同。
论文:在梦位心,由睡眠坏,势力羸劣,觉心不尔。故所造行,当受异熟胜劣不同,非由外境。若唯有识,无身语等,羊等云何为他杀?若羊等死不由他害,屠者云何得杀生罪?
诠释:外人所质问的意思是:如果梦中境界等于现前境界,现前境界也如梦中境界,为什么醒时造作的善业恶业,会得到苦果乐果之报,而梦中造作的善业恶业,何以不受报呢?
唯识家以
唯识家说明梦中造作,以心力昏昧,势力羸弱,不受果报。这时问难者乃再提一个问题质疑唯识家:
唯识家乃再以下一颂文来解答。
十一、第十八、十九颂
第十八颂:解答若无外境应无杀罪的诘难
颂文:‘由他识转变,有杀害事业,如鬼等意力,令他失念等。]
论文:如由鬼等意念势力,令他有情失念得梦、或著魅等,变异事成。具神通者意念势力,令他梦中见种种事。如大迦多衍那意愿势力,令娑婆刺拿王等,梦见异事。又如阿练若仙人意愤势力,令吠摩质咀王梦见异事。如是由他识转变故,令他违害命根事起,应知死者为众同分,由识度变异相续断灭
诠释:在第十节之末,外人所提出的质疑,是两个问题。第一个问题即论文所说:
唯识家以颂文
唯识家答覆后,再举出譬喻来证明:
论文中说:
一、<中阿含经>记载:娑婆罗那王,容貌端正,自谓天下无双,他想找人来比较,以显自已的殊胜。有人对他说:王舍城的大迦旃延形容甚好,世间无比。娑婆罗那王遣人迎之入宫。大迦旃延到了宫中,人人争看大迦旃延,没有人再看罗那王了。罗那王问何以如此,众人说迦旃延容貌胜大王。罗那王问迦旃延,以何因果各得殊胜容貌呢?迦旃延说多生前我出家,大王是乞丐,一天我在寺中扫地,大王来乞食,我扫地竟,令大王除粪,除粪后方与王食。以此业因,生人天中,各得容貌端正之报。罗那王闻之,即出家为迦旃延弟子。
后来二人在阿地国山中修道,罗那王在山中另一处坐禅。一天阿地王钵树多,带著宫女入山游戏,宫女见罗那王容貌端正,围绕著看他。钵树多王看见,疑罗那王调戏他的宫女,令人鞭打得他身破闷绝而死。到夜间醒来,到迦旃延处,迦旃延为他疗伤,罗那王对迦旃延说:我向师请假,暂回本国,集全军队攻破阿地国,杀钵树多王,事毕回来依师修道。
迦旃延答应了,并劝他留宿一夜,明日再走。罗那王睡到夜间,梦见集合了军队,征阿地国,不幸兵败被俘,被敌方红花插头,要斩首示众。罗那王梦中大叫,迦旃延叫醒他,对他说:你若征阿地国,必当兵败,如梦中所见。迦旃延复对他说:一切诸法,譬如国土等,都是假名无实;离开了房屋田地就没有国土,离开了砖石木柱等就没有房屋,乃至于说到极微亦非实有,无彼无此,无怨无亲。罗那王听法后,不再兴兵报仇,一心修道,后来证了阿罗汉果。
二、<中阿含经>记载:有七百仙人住在阿练若(阿练若,义译为闲寂,就是旷野之处,住在旷野处的仙人,名阿练若仙人。)一时,天帝释来到此处,众仙人皆来恭敬帝释。时毗摩质多罗阿修罗王(即吠摩态质咀利王),亦变为帝释到仙人处,而仙人对他并不恭敬。他心中愤恨云:汝等何故但敬帝释,而轻蔑我?诸仙忏谢,而毗摩质多罗王愤恨不已,不受众仙忏悔。这时众仙以心念之力,使毗摩质多罗王‘即大困苦’遂生悔心,惭谢诸仙,‘仙等心念,放赦其僭失’,毗摩质多罗王恢复正常。
这个故事,经中说是使毗摩质多罗王
第十九颂:举仙人忿怒故事证明意罚为大罪
颂文:弹诧迦等空,云何由仙忿,意罚为大罪,此复云何成。
论文:若不许有他识转变增上力故,他有情死,云何世尊为成意罚是大罪故,返问长者邬波离言,汝颇曾闻何因缘故,禅宅迦末蹬林羯陵伽林,皆空闲寂?长者白佛言,乔答摩,我闻佛言,竟愤恚故。若执神鬼敬重仙人,知嫌为杀彼有情类,不但由仙意愤恚者,云何引彼,成立意罚为大罪性过于身语。由此应知,但由仙忿彼有情死理善成立。若唯有识,诸他心智知他心不,设尔若失,若不能知,何谓他欠心智;若能知者,唯识义应不成。虽知他心然不如实。
诠释:这一颂,是唯识家说明了杀害的事业是由于
这个故事之后,还有还有两个类似的故事,大意都是由于仙人忿怒,以其
下半颂中,也有一个故事,是解释论文中
此故事也出自
你师父平常对教导你们,在三业中,他说那一业的责罚为大罪呢?
此外道回答:我师父说,在三业之中,以身业责罚最重,口业次之,意业最轻。
长热问佛:
佛说:我认为,在三业中,意业的责罚最重,其次是口业,再其次才是身业。长热外道回去,将佛陀的意见向他师父报告。^提佛多罗不以为然,就派遣一位邬波离长者,到佛陀处,和佛陀辩论,欲破佛说。邬波离立下论题:
[我立三罚身为最重,次口、后心。瞿昙为何说心罚为重?]
世尊这时在眉□罗国,这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。佛问邬波离:
邬波离答:
佛再问:
邬波离答:
佛又问:
邬波离答:
佛语长者:
经过一番辩论后,邬波离长者自知理屈,乃皈依佛陀,为佛弟子,后来并证了果。
以上几则故事,都是印度古代流传下来,家喻户晓,并且深信不疑,所以佛陀才举此为喻。
唯识家举出种种譬喻,说明
唯识家乃再以下一颂破解外人的质疑。
十二、第二十颂
第二十颂:释外人所举他心智不成难
颂文:他心智云何,知境不如实,如知自心智,不知如佛境。
论文:诸他心智,云何云何于法不如实知。如自心智,此自心智云何何于境不如实知。由无知故,二知于境各由无知所覆蔽故。不知如佛净智所行不可言境,此二于境不如实知,由似外境虚妄显现故,所取能取分别未断故。唯识理趣无边抉择品类差别,难度甚深,非佛谁能具广抉择。
诠释:他心智,是知道他人心意的智慧,此又称为他心通,即六神通之一。如果仔细解释,即是以他心为本质,在自心上变起一种似于本质的他心影像,而为自心所缘。
――同样的,自心智也不能亲取所缘,也是变相所缘。<成唯识论述记>卷四解释说:此自心智,说见分者,前后许自变相缘故。非自证分,名为自心智;彼如实知,无异解故。’这即是说,自心智是指‘见分’而说的。
颂文前二句是外人所问:
不但凡夫不能如实的知自心他心,就是二乘及菩萨,在未成佛以前,自心亦不能真知自心。这就像我人不知佛的境界一样。这就是第三、四句颂文的意思。由此颂可知,在未证佛果前,自心、他心、佛境,都是难可了知。然则所谓他心智云者,无非是随方便而说的。
外人至此不再提出问题,
颂文曰:
[我已随自能,略成唯识义,此中一功种,难思佛所行。]
1996.12.6.完成初稿。